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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安全重于泰山,維護國安人人有責

國家安全重于泰山,維護國安人人有責

來源: 發(fā)布時間: 2024-01-15 瀏覽:272 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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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范區(qū)法學會城西工作站積極開展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層行活動,向居民進行普法宣傳,并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給居民講解法律相關常識,為群眾答疑解惑,引導居民守法懂法,堅決抵制違法行為,積極健康生活,共同維護社會治安。

本次宣傳活動共發(fā)放二百余張宣傳頁,給群眾就《國家安全法》的立法目的進行深入講解,主要針對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的《關于辦理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法案進行宣講,讓居民了解《解釋》的十六條,明確邪教組織的界定;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和組織、利用邪教組織致人重傷、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標準;邪教組織犯罪所涉及的寬嚴相濟、罪數(shù)處斷、共同犯罪等實體問題和邪教宣傳品的認定程序等問題的相關法規(guī)。并利用《解釋》中的明確界定:冒用宗教、氣功或者以其他名義建立,神化、鼓吹首要分子,利用制造、散布迷信邪說等手段蠱惑、蒙騙他人,發(fā)展、控制成員,危害社會的非法組織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條規(guī)定的“邪教組織”,讓居民能夠更清晰地分辨邪教,堅決抵制邪教,遵紀守法。

普法宣傳員、專職巡防隊通過群眾樂于接受的方式,開展了法律知識宣傳,獲得了廣大群眾的一致好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