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垃圾法官”“垃圾法院”“法官,你人品真垃圾”,這些語句是南京律師封某在向法院提交的民事上訴狀中的詞語。近日,封某因在上訴狀中使用侮辱性言辭,被南京市秦淮區(qū)人民法院認定構成妨害民事訴訟,秦淮法院開出(2017)蘇0104司懲1號罰款決定,對封某處以罰款5萬。
秦淮法院開出的罰款決定書,對封某處以罰款5萬
中院維持秦淮法院罰款決定書,律師不接受
2016年,封某因一起糾紛將南京某公司、孫某、林某訴至秦淮法院,認為自己的名譽權受到侵害,要求被告公開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。秦淮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并不構成對封某的侵權,對他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,最終駁回封某的訴訟請求。
封某不滿,向南京市中院提起上訴,上訴狀中有辱罵法院和法官的言辭。
據(jù)了解,封某是江蘇某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,他對秦淮法院做出的處罰不服,向南京市中院申請復議。近日,南京市中院下達(2017)蘇01司懲復13號決定書,維持秦淮法院的(2017)蘇0104司懲1號罰款決定書。
9月11日,封某告訴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,對于秦淮法院做出的決定和南京中院做出的復議結果決定,他是不接受的,他也不會主動交5萬元罰款。在封某提供的上訴狀中,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注意到其中的確有“垃圾法官”“垃圾法院”“狗屎”等詞。封某表示,他不認為自己的上訴狀侮辱了法官和法院。
法院要求8月底前交齊5萬罰款,至今還未交
南京市中院查明:封某在其與南京某公司、林某、孫某名譽權糾紛案件中,向法院提交的上訴狀中使用了“一審判決將法律視為狗屎,上訴人也就不能拿狗屎惡心人”、法官是“垃圾法官”、法官“一年判錯了三百多個冤假錯案、你人品真垃圾”等言辭。法院認為,這些言辭均構成對司法機關和司法工作人員的侮辱,妨害了民事訴訟。
根據(jù)《民事訴訟法》規(guī)定,訴訟參與人對司法工作人員進行侮辱、誹謗的,人民法院可以根據(jù)情節(jié)輕重予以罰款、拘留,對個人的罰款金額在10萬元以下,拘留為15日以下;情節(jié)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法院據(jù)此作出上述處罰。根據(jù)秦淮法院做出的處罰決定書,封某要在今年8月底前將5萬元交齊。
據(jù)了解,封某已于上月離開此前供職的律師事務所,他說,他不接受復議結果,也不會主動交5 萬元罰款,而會通過其他渠道討要說法?!盎镜某绦蛞v吧,什么聽證都沒有,突然就給我一個處罰決定?!?br />
另據(jù)了解,因封某具有律師身份,法院將此事反映給南京市律協(xié)。南京市律協(xié)有關人士稱,作為執(zhí)業(yè)律師,應當以更高的標準要求自己。根據(jù)法院處罰決定書以及全國律協(xié)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律師懲戒工作的通知》,南京律協(xié)將啟動懲戒調(diào)查程序,對此事進行調(diào)查,并研究出懲戒措施。
法院對律師開出罰單非常罕見
現(xiàn)代快報記者了解到,2015年12月,由于訴訟請求沒有被秦淮法院全部支持,程某在上訴狀中寫下“原審判決厚顏無恥”的侮辱性言語,并拒絕修改。秦淮區(qū)法院依法對程某開出罰單,程某被司法拘留10日、罰款8萬元。這是南京法院首次開出此類罰單。
與程某受處罰不同的是,此次受罰的雖然也是一名上訴人,但封某是執(zhí)業(yè)律師。律師被法院如此處罰,非常罕見。